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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2004年关于部门机构改革与调整的意见精神,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阳市国资委)于2004年10月15日正式组建完毕。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辽阳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委决定,市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的国有资产。
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拟定50名,工勤人员5名。其中:党委书记、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党委副书记
1名,工会主席1名,专职党委委员1名。职能科室科长(主任)12名(含团委书记1名),副科长(副主任)8名。
市国资委下设11个职能科室和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办公室。11个职能科室为: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产权管理科、统计与业绩考核科、企业改革科、企业改组科、监事会工作科、信访工作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培训科、党建工作科。
组建市国资委是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构建“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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